2012年9月17日 星期一

懷孕3-7月 仍可有親密接觸

【聯合晚報╱黃玉芳】

傳統觀念認為孕婦最好不要有性行為,但婦產科醫師表示,只要沒有出血、或曾經流產者等因素,於懷孕3到7個月間,仍可以有親密接觸。但仍要注意不能在陰道內射精、不要愛撫孕婦的乳房等,以免造成子宮收縮、早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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